庭審現場,惠某滿臉淚水 本報記者 王警 攝
  本報訊(記者寧軍)發現被哥哥騙入傳銷組織,27歲的女孩潘某不但不制止哥哥,反而積極發展下線,並做到組織的最高級別。這個以潘某兄妹為首的傳銷組織發展到140多人後,被警方一舉端掉。昨日,西安市雁塔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一年獲利1萬多元
  雁塔區檢察院指控,自2010年開始,潘某兄妹以天津天獅集團對外銷售產品的名義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惠某、韋某及其他傳銷人員,由惠某、韋某作為傳銷組織的B級管理其他下線人員,C級別的傳銷頭目則分別組織、管理其他傳銷人員上課、進行日常活動,並以天獅集團的名義對外發展下線,要求每名進入傳銷組織的參加者交納2800元的入會費,以直銷獎、差額獎、輔導獎、福利獎等形式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以騙取財物。
  “2010年,我被我哥騙到西安,當我發現是在乾傳銷時,我也加入了傳銷活動中。”潘某是廣西人,來到西安並加入哥哥的傳銷組織後,陸續發展了洪某、張某、韋某等人,“一年大概獲利一萬多元。”她和哥哥負責該傳銷組織整體管理,兄妹倆往下有兩條線,分別由韋某、惠某負責。據韋某講,潘某兄妹要求收他所負責的線下新人每人2800元,每月初,潘某哥哥會給業務員發工資。另一條線的負責人惠某稱自己的下線有四五十人。
  2013年6月,這個傳銷組織被警方打掉時,約有140餘人。
  下線:花萬餘元當上業務員
  昨日的庭審中,潘某兄妹等被告人對指控供認不諱。
  與潘某兄妹一同受審的一名傳銷者稱,自己在團隊里只管收錢,以及通知管理人員帶著各自下線業務員去課堂參加集中培訓,培訓的內容除了級別劃分外,還包括怎樣叫人加入的技巧。
  “我被騙到西安做傳銷,他們游說我加入這個行業,能掙大錢”,被騙入傳銷組織的洪某證詞稱,自己花了12200元購買了所謂的產品,其實就是獲得業務員資格。他說,組織頭目潘某兄妹騙來韋某、惠某和他,給他們洗腦,“就是灌輸如何利用這個組織發展業務員並以此發家致富的道理”。
  據瞭解,潘某通過控制惠某等人,安排下線人員的活動範圍和接觸人員的範圍,使下線們每天的主要生活就局限在宿舍和上課地。檢察院認為,潘某等11名被告人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進行了一天,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哥騙妹做傳銷 兄妹當上“老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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