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發文 要適時開展領導住房用車專項清理
  中紀委11日在其官方網站刊載文章《全會解讀: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指出,要適時開展對領導幹部住房、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工作,對違規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
  【多處任職只安排一處辦公用房】
  領導幹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領導幹部工作調動的,由調入部門安排辦公用房,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領導幹部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原單位的辦公用房應及時騰退。
  【領導調動“人走車不走”】
  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專車、相對固定用車和機關工作用車配備、購置、使用的具體規定,不准違規超編製超標準配備公車,不准違規使用軍車、警車牌照和警燈、警笛等裝置,嚴禁公車私用。領導幹部調動,其所配專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必須留在原單位。
  【幹部不得隨意配秘書】
  領導幹部要儘量親自處理有關工作事務,不得隨意配備秘書工作人員特別是配備專職秘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部署組織警衛工作,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警衛範圍,不准超規格進行警衛,公務活動現場儘量減少交通管制,減少擾民。
  【不准超標進行公務接待】
  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各項規定,不准超標準進行公務接待,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互相宴請、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贈送禮品和變相旅游。對領導幹部住房、辦公用房、公車、公務接待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周轉房離任時須清退】
  探索實行官邸制等改革措施。與官邸制相配套的還有異地任(掛)職領導幹部“周轉房制度”,即為從異地交流任職且本地無住房的領導幹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個人買賣的周轉房,領導幹部所住的周轉房離任時必須及時清退。新華網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領導幹部住房用車超配一律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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